今晚


我提起了勇氣

做了件

我一直想做的事情


說了些

我想表達的事情


算是為自己的未竟事務 盡一份心力

也算是為自己 做一件真正有意義的事情



這樣不就好了嗎?

早該如此的...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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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茵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